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处理心理危机事件及提高学生个人心理素质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心理委员服务班级同学的意识,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我校校园和谐,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特在今年“5·25”心理健康宣传周期间举办我校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体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办法,经本人申请、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评议,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各学院于5月21日17:00前推荐1-2名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学院心理委员人数超过50人的报送2名,低于50人的报送1名),填写附件表格发送至心理中心张玲老师OA。
2、由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10名校级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学生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一学期及以上,接受过心理委员的培训,热心服务同学。
3、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关注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按要求上交有关工作记录。
坚持保密原则,能够尊重同学的隐私。
5、对班级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能准确识别并积极上报,并能持续配合开展工作。
6、所在班级风气好,学生心理状态好。
四、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将在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网站公示,对获奖学生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相应奖励。
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2018年5月15日